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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廠不延役 電價看漲  


【聯合報╱記者朱婉寧/台北報導】 2011.08.14 02:57 am
 

經濟部最新能源政策將於月底公布,相關官員昨天透露,核一、二、三廠確定都不延役,但核四必須商轉;另外,將逐步提高天然氣發電比重,天然氣用量會從現行的每年一千二百萬公噸增加到每年二千萬公噸,占發電的裝置容量比重將提高到近四成。

 

官員說,增加天然氣發電比重,影響所及,就是電價一定要合理調整,但確實的電價漲價方案事涉敏感,一切由政策決定。

 

官員說,目前的發電成本,核能發電一度電約零點六六元,燃煤每度一點八七元,天然氣一度三元,是核能發電的近五倍;若調高天然氣發電比重,「電價非調漲不可」。

 

相關官員指出,新版能源政策將規劃到二○三○年的能源狀況,能源使用以我國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約百分之五預估,並兼顧減少排碳、降低核能使用率、提高再生能源使用率、維持供電穩定等原則。

 

官員表示,二○三○年時,我國的再生能源比重要調高到百分之十六,是目前的三倍;但因為再生能源狀況不穩定,核能電廠又不能再延役,只好調高天然氣的比重。

 

台電主管指出,目前我國發電的裝置容量比重,有百分之四十都是燃煤、百分之卅是天然氣、百分之十三是核能,上述三種較為穩定足以做為基載電力。

 

相關官員指出,未來天然氣占比將調高到近四成,必須增加天然氣儲槽,目前中油增建台中港天然氣儲存槽已進入環評階段,但為確保未來供電量能在核電廠除役後接軌,經濟部也將開放第四波民營電廠申設,屆時開放的就以天然氣電廠為主。

 

官員還指出,提高再生能源比重,電力可能將不太穩定,所以「備載電力」(即備用的電力)比率必須提高;目前能源局規定是百分之十六,但去年我國是百分之廿三點五,未來因應多元電力的狀況,備載電力恐怕得提升到百分之廿五以上。

 

官員強調,核四是否能如期接上發電,格外重要,因為核一廠一號機、二號機將如期在民國一○七、一○八年完成除役;核二廠一、二號機則在民國一一○及一一二年除役;核三廠一、二號機也將會在民國一一三及一一四年除役。若核四不能接續上發電,最快到二○一五年,我國就有限電危機。

 

但核四工程因福島核災後,須更慎重考量,核四監督委員會更是每周提出新問題,官員坦承,新版迄未公布,就是等待核四安全無虞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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